2023年2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亞和韓國的定尺碳鋼板(Cut-to-Length Carbon-Quality Steel Plate)發起第四次雙反日落復審調查。與此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進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亞和韓國的定尺碳鋼板啟動第四次雙反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調查,審查若取消雙反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美國商務部進行應訴登記。利益相關方應于2023年3月3日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回復意見,并晚于2023年4月13日就該案回復意見的充分性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評述意見。
1999年3月16日,美國對進口自捷克共和國、法國、印度、印度尼西亞、意大利、日本、韓國和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的定尺碳鋼板啟動反傾銷調查。與此同時,美國對進口自法國、印度、印度尼西亞、意大利和韓國的定尺碳鋼板啟動反補貼調查。1999年12月29日,美國對進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亞和韓國的定尺碳鋼板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肯定性終裁。2000年2月10日,美國正式對進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亞和韓國的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2005年12月6日,繼對進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亞和韓國的涉案產品作出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后,美國商務部第一次延長對進口自上述國家的定尺碳鋼板雙反的征稅令;2012年1月4日,繼對進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亞和韓國的涉案產品作出第二次日落復審終裁后,美國商務部第二次延長對進口自上述國家的定尺碳鋼板的雙反征稅令。2016年12月1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亞和韓國的定尺碳鋼板啟動第三次雙反日落復審調查。2017年4月24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亞和韓國的定尺碳鋼板作出第三次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終裁。